来源:浦东人社
2025年新颁布的上海市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7号
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新政策仅适用于2025年5月1日起获证的劳动者
我是2025年5月1号以后获证的在职人员,要如何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2025年5月1日起获证的在职人员,补贴条件、补贴金额、申请材料等都有相应的变化,为了避免您多跑一次,让我来为您详细说明新政策吧~补贴条件
1.获证起(含当月)持续在沪就业(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满6个月的,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12个月内,按补贴标准的80%申请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事业单位仅工勤技能岗位人员)。
1、需连续的6个月;
2、以在职人员身份每年可申请1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或培训补贴;
3、获证当月起连续6个月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本市社保实缴信息不限于同一用人单位,但不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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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女性可放宽至60岁)获得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职业技能证书,且自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实现在本市养老、家政行业用人单位的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岗位就业(含证书核发时已在岗)且连续就业满6个月的人员,可自证书颁发之日起24个月内,可参照本市户籍在职人员,按补贴标准的80%申请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1、养老护理、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及所在单位登记(备案)情况、从业状态等信息分别以民政部门的“上海市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商务部门的“上海市家政服务管理平台”数据为准。
2、获证日期与补贴申请日期之间应有连续6个月处于从业状态且连续就业的首月应在获证后的12个月内。
3、凡职业(工种)名称中含“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含文件发布之后新增)”职业技能证书均适用本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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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参加技岗匹配项目职业技能评价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劳动者,申请补贴时需处于在沪就业状态,并提供在相应技能岗位就业的材料。
1、技岗匹配项目指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申请补贴时需处于在沪就业状态,且所从事的岗位与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所对应的职业(工种)相匹配,即劳动者未在沪就业或就业岗位不匹配,均不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2、若涉及劳务派遣等用工形式的,则需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同时出具证明。若出现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不一致的,应在证明材料的“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注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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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2025年5月1日起获证的,适用本政策。
劳动者通过企业直接认定、竞赛成绩优异晋升高一等级、国(境)外证书比照发证或表彰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不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技岗匹配项目目录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工种 | |
1 | 4-09-10-05 | 插花花艺师 | |
2 | 4-03-02-07 | 茶艺师 | |
3 | 4-08-05-03 | 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 | |
4 | 4-03-02-08 | 咖啡师 | |
5 | 4-10-03-03 | 美甲师 | |
6 | 4-10-03-01 | 美容师 | |
7 | 6-02-06-11 | 评茶师 | |
8 | 4-03-02-09 | 调酒师 | |
9 | 4-03-02-03 | 西式烹调师 | |
10 | 4-03-02-04 | 西式面点师 | |
11 | 4-03-02-02 | 中式面点师 | |
12 | 4-12-02-01 | 计算机维修工 | |
13 | 6-02-06-07 | 品酒师 |
该表格为首批技能提升目录中技岗匹配项目目录,目录为动态调整,定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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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根据补贴项目类别和劳动者取得职业技能证书不同等级实施差异化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证明材料
技岗匹配项目申请人需提供
1.技能岗位就业证明材料(参考沪人社规【2025】7号文附件7)
下载网址:https://rsj.sh.gov.cn/tjypx_17728/20250425/t0035_1432106.html
2.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3.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事业单位从事技能岗位从业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单位证明上岗位标注为“工勤技能岗位”。
其他
(一)发证日期在2024年11月13日(含)之前的,适用《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7号)。发证日期在2024年11月14日至2025年4月30日,适用《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7号)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技能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规〔2024〕20号)。
(二)发证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劳动者以在职人员身份在2025年度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适用《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2〕17号)。2025年1月1日起,劳动者以在职人员身份每年可申请1次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或培训补贴。